按照《预算法》、《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并实施对策措施;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处置重特大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4.依法组织、领导、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
6.规划、组织全区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和对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以及刑事科学技术建设。
8.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9.领导和指挥雄县、客城县、安新县公安机关。
10.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19年预算收入59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0.5万元。
2、支出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5950.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由省财政保障。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8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8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80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85万元)。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区规划建设新阶段历史方位,坚持“三个走在最前列”和打造“四个区”总目标,坚持“雄安新区无小事”,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将2019年作为服务大局攻坚年、智慧公安起步年、基础工作支撑年、创新驱动发展年,全力打好“八大攻坚战”,坚决维护新区社会稳定,坚决保障建设发展顺利推进。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坚决打好政治稳定攻坚战。坚决履行首都政治“护城河”重大责任,全力维护新区政治稳定,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坚决打好严打整治攻坚战。做强公安主业,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坚决打好基础建设攻坚战。推进新区公安基础项目建设,提升基层战斗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根基。
(四)坚决打好智慧公安攻坚战。深入贯彻中发35号文件,实施大数据警务战略,以“三化一型”为重点,以率先打造“智慧公安”为引领,融入新区“数字城市”,高标准完成第一批建设项目。
(五)坚决打好公共安全攻坚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六)坚决打好执法质量攻坚战。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场所,严格执法流程,根治执法问题,提升全警执法执勤能力。
(七)坚决打好管理服务攻坚战。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持续深化新区公安“放管服”改革,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
(八)坚决打好队伍建设攻坚战。着眼新区公安组建初期实际,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和干部队伍建设,理顺工作机制,规范队伍管理,激发队伍活力,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69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河北雄安新区公安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98.487895万元(详见下表)。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