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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及司法警察选调公告

2022-09-11 18:17:27 来源: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加强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法院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调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选调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警察4名。其中司法行政岗位3名(含综合文字职位2名,会计职位1名),司法警察1名。

  二、选调范围

  河北省法院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完成登记,历年公务员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的年限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内网Cocall报名的方式,2022年9月9日8:30至2022年9月19日18:00,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PDF的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张鑫桐Cocall(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雄安中院+报考职位+报考者姓名”)。

  报名路径:Cocall—点击查找用户(右下角第二个图标)—服务器选择(雄安中院)—关键词(按用户搜索zhangxintong)—点击查找—发送报名材料。报名是否成功,以Cocall回复为准。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和工作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雄安中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审查通过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该比例时,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

  选调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计划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均作为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工作以来的获奖证书及复印件,在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或被机关单位采用的综合文字材料(同一稿件被多次刊发的无需重复提供),其他能反映本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干部调动和任职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统筹择优顺延递补。

  五、其他事宜

  1.本次选调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在各个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取消考试成绩。

  2.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雄安中院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12-6098805;18730613330

  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附件:

       1.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2.选调人员报名表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8日

责任编辑: 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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