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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官网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选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26 17:23:31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容东、容西、昝岗管理委员会,雄县、容城、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雄安新区“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选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2年12月13日

雄安新区“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选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 号),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冀办〔2019〕4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冀建法改〔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展示雄安新区物业服务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体现物业服务行业社会价值,不断提升新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增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成就感,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在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美好家园建设、“四业并举”中的重要作用,现开展雄安新区“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选树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四业并举”,弘扬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正能量,倡导全行业积极服务民生、提升服务水平和居民满意度。通过深入挖掘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物业服务项目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安置片区回迁入住、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参与防汛排涝、优化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典型事迹,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2023年1月

  三、选树范围及条件

  (一)选树范围

  1.选树主体

  “最美物业人”选树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含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鼓励以集体方式参加选树。

  “美好家园”选树主体为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项目,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2.选树对象及名额

  “最美物业人”选树对象包括以下三类,共选树50人(个):

  (1)物业服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种岗位,即最美管理员(项目经理)、最美客服员(客服管家)、最美保洁员(环境绿化)、最美安全员(安全秩序维护员)、最美维修员(工程管理员),每种岗位限报2人,共选树35人(个)。

  (2)开发建设单位:从事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同一企业限报5人,共选树10人(个)。

  (3)行业主管部门(含片区管委会):从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同一单位限报2人,共选树5人(个)。

  “美好家园”选树对象包括以下两类,共选树10个:

  (1)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项目,共选树8个。

  (2)开发建设单位履行前期物业管理职责的项目,共选树2个。

  (二)选树条件

  “最美物业人”选树对象无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在单位纳入河北省信用信息系统监管,申报之月前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无信用扣分记录、无重大投诉及舆情(具体申报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美好家园”选树对象的物业服务合同签署单位与选树对象一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到位,无违规使用情况发生;物业管理用房未违规使用、未改变用途;申报项目纳入河北省信用信息系统监管,在“河北省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申报之月前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无信用扣分记录、无重大投诉及舆情(具体申报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1.“最美物业人”选树条件

  (1)物业服务企业:“最美管理员”需担任项目经理或片区经理职务1年(含1年)以上,有较全面的物业管理知识;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在综合管理或服务创新方面表现突出,起到标杆带头作用;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甲方)和员工关系和谐,受到普遍认可和赞扬;在本企业内业绩突出;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规范、疫情防控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安置片区回迁入住工作经历的优先。“最美保洁员、最美安全员、最美客服员、最美维修员”需从事一线物业服务工作1年(含1年)以上,遵纪守法;在物业服务一线岗位上善于琢磨钻研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学以致用,效果显著;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亲和力,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务意识强、态度好,真正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为业主排忧解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方面表现突出,符合党建引领、“四业并举”相关要求的优先。

  (2)开发建设单位:从事前期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1年(含1年)以上;具有丰富前期物业管理经验;有较全面的物业管理知识;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在综合管理或服务创新方面表现突出,起到标杆带头作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安置片区回迁入住工作经历的优先。

  (3)行业主管部门:从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1年(含1年) 以上;辖区物业服务水平较高,无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投诉及舆情;依法履行物业服务监管职责;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安置片区回迁、安全生产、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建章立制与服务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先。

  2.“美好家园”选树条件

  (1)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成绩优秀;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老旧小区可放宽);居民满意度较高;已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物业服务项目管理规范;未发生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业主投诉少、投诉问题处理及时;充分使用智慧物业管理系统,积极在系统上处理工单等操作,并且对系统里有关投诉等事项做到及时有效处理;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与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规范落实;建立党组织、具有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与安置片区回迁入住工作经历的优先。

  2.非住宅物业:已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物业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垃圾分类、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与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规范落实;建立党组织、具有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与安置片区回迁入住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申报、初评、终评、公示、宣传五个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2022年12月19日-12月31日)

  各企业(单位)根据要求,填报《雄安新区“最美物业人”申报表》(附件1)、《雄安新区“美好家园”申报表》(附件2),签订信用承诺书(附件3),由县住建局(片区管委会)汇总,于12月31日前报至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初评阶段(2023年1月1日-1月10日)

  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将申报名单及申报资料整理后报专家评审组,经过评审组初评后产生候选人100名、候选项目20个(按照1:2比例终评,不足的以实际为准)。

  第三阶段:终评阶段(2023年1月11日-1月20日)

  抽调各单位骨干力量组成评审组,评审组依据专家组初评结果赴企业(单位)实地走访,最终确定“最美物业人”50名(个)、“美好家园”项目10个。

  第四阶段:公示阶段(2023年1月21日-1月25日)

  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结合评审组实地走访情况将确定名单按流程进行公示,企业(单位)须将参评候选人基本信息在其所在项目及办公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最终结果。

  第五阶段:宣传阶段(2023年1月26日-1月31日)

  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会同党群工作部予以通报表扬,按照规定在“河北省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系统”上为获奖个人、项目所在企业加2分。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将在官方网站开通“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同步举办“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先进经验分享会进行持续广泛宣传,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树立全行业正面典型。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选树活动的企业(单位)需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选树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请容东、容西、昝岗管理委员会及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负责本次活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12月18日下班前报送至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三)活动组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活动安排可视疫情形势适当调整。

  联系电话:雄县住建局5302151 容城县住建局5600220

  安新县住建局5353715 容东管委会5556612

  容西管委会5600117 昝岗管委会5301855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5621168

       附件:1.雄安新区“最美物业人”申报表

       2.雄安新区“美好家园”申报表

       3.信用承诺书

       附件:雄安新区开展“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选树活动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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