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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雄安新区府河新区段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8-03 10:44:01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官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府河新区段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雄改发投资〔2019〕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府河新区段,西起雄安新区边界,东至安新大桥老桥段。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对府河新区段约16.3公里河道(含淀内段)实施综合治理,开展疏浚、底泥治理、边坡整治和生态修复等,恢复河道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提高和改善水质,项目总投资约1.81亿元(含用地费用),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 河道疏通工程:经对河道全线开展全面勘查和分析计算,拆除阻水圩堤、废弃阻水建筑物、跨河乡村道路,并相应新建乡村跨河桥梁5座;

  (2) 存量垃圾清运处置工程:对河道全线开展勘查和测算,清运处置河道沿岸垃圾、河面漂浮垃圾、河底垃圾和杂物等;

  (3) 污染底泥治理工程:对河道全线底泥开展详细勘查、取样、检测、试验、分析计算,分段采用清淤处理资源化利用和原位修复治理;

  (4) 边坡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利用河道地形条件和水力条件建设河流湿地7处,通过河道水生植物系统修复、底栖动物系统修复生态系统,改善水动力条件,恢复河道自净能力,确保各工况下,河道末端水质优于新区边界起点水质和承接的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出水水质;通过河道边坡分析计算,实施生态护坡治理,确保施工和运行期边坡安全。

  (5) 结合府河河口湿地物联网工程建设,搭建本河段的物联网监测系统,形成自动监测与人工巡检相结合的全方位动态监测体系,通过水雨情实时监测设施实现防洪排涝预警,通过水质监测设施实时监测河道排污情况、水质变化情况、检验河道治理成效,并能及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白洋淀水环境安全;

  (6) 工程完工后,提供2年施工养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植物管护、垃圾清理处置、水质和水雨情况监测,并根据养护期运行情况和主管部门考核要求补充完善边坡整治和生态修复措施等。

  2.3 项目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提交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审批完成后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完成后,15天提交施工图预算,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和相关手续办理,主体工程全面开工,2019年12月底前污染底泥治理等主体工程完工,2020年主汛前河道内施工全部完工,2020年8月底工程完工,完工验收通过后进入2年施工养护期。

  2.4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地下物探、底泥污染检测等内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承担项目采购、施工、工程验收、养护、移交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专题报告的编制、论证、评审、实施等工作,并对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内容公开的除外);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3.2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 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2)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

  1) 设计业绩要求: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业绩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单独设计方或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有已完工程或正在实施的:投资额15000万元(含)以上的水环境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业绩,类型包括工程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或PPP项目。

  2) 施工业绩要求:

  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业绩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单独施工方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具有已完工程或正在实施的:投资额15000万元(含)以上的水环境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承包业绩,类型包括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或PPP项目。

  (3)设计负责人要求:

  1)环保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

  2)水利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或港口与航道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专业)资格证书,且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

  (4)施工负责人要求:

  应当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业绩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投资额15000万元(含)以上的水环境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总承包业绩,类型包括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或PPP项目合同业绩。施工负责人应由施工企业派出。

  (5)投标人须在上述(3)、(4)专业负责人之中指定一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

  (7)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8)其他要求:/。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至少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进行投标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职责分工等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④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xazb@zjjc.com.cn购买招标文件。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一旦完成报名登记后不允许更改联合体成员组成。

  4.2 投标人按4.1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 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层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邮编:100044

  联 系 人:徐畅 徐江

  电 话:010-88395175转8106/8093/13661297020/13301353516

  传 真:010-88393537

  电子邮件:xazb@zjjc.com.cn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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