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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9-06-28 21:40:03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是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县。

  2.2项目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新盖房分洪道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新盖房分洪道左堤起点位于雄县东阳村南 ,终点位于雄县陈家柳村南;右堤起点位于雄县新盖房村东 ,终点位于雄县张青口村北。堤线长约31km。按100年一遇洪水标准治理,设计流量 5500m3/s。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固、河槽疏浚扩挖、堤顶硬化、险工治理、穿堤建筑物改建、生态护坡等。实施阶段可进一步优化论证兰沟洼的滞蓄水位、新盖房的分洪道的行洪规模。

  2.3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文物古迹影响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专题报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提交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移民安置规划和征地拆迁设计),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含移民安置规划和征地拆迁设计)。

  2.4招标范围:(1)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文物古迹影响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2)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地下物探等内容);(3)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征地拆迁设计;(4)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图设计。上述成果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设计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以及提供设计交底,配合后续招标、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科学研究、奖励申报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三种资质,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行业)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利行业);

  (2)业绩最低要求:

  1)水利项目业绩: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上述业绩可以为不同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单个合同业绩,也可以为同一工程包含上述内容的合同业绩;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研编制合同业绩加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勘察合同业绩加一个符合上述条件的设计合同业绩视为一个满足资格条件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景观园林绿化项目业绩: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滨水景观园林绿化设计业绩(或包含设计内容的项目承包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担任工程投资额2亿元(含)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或包含设计内容的项目承包合同)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成果文件签章页,成果文件签章页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景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园林或景观行业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担任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滨水景观园林绿化设计项目(或包含设计内容的项目承包合同)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成果文件签章页,成果文件签章页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景观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6)其他要求: / ;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承担水利设计,工程勘察,可研(含专题报告)编制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方为仅承担本项目风景园林相关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7月5日,每日9时至11:30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④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若选择邮件报名:将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④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⑤标书款转账银行回单(汇款备注招标编号:1940STCX1194,银行及账户见联系方式)、⑥购买登记表(平台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可以下载)发至3223074799@qq.com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3223074799@qq.com邮箱);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层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安乐、魏然、封勋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

  电话:010-62688256/8227,15810996653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weiran_bean@qq.com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03280000006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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