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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雄城际铁路建设(雄县段)征地拆迁调概工作招标公告

2019-06-17 21:23:53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雄城际铁路建设(雄县段)征地拆迁调概工作已由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雄县支援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现对京雄城际铁路建设(雄县段)征地拆迁调概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2.1.1项目名称:京雄城际铁路建设(雄县段)征地拆迁调概工作

  2.1.2建设规模:京雄城际铁路建设项目从可研、初设批复到征拆实施历时较长,初步设计文件采用的政策性文件、征拆工程量较实际开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需审价机构进行审价工作,编制审计报告以满足后期征地拆迁工作。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为京雄城际铁路(雄县段)征地拆迁调概工作招标事宜。

  2.3项目实施地点:雄县境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正式调概批复下发止提交审计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公司资质证书;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的,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6)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高级技术职称证;7)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窗口(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

  2019年06月18日至2019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出售形式及售价:现金发售,500元/套,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0日14: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支援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嘉哲 0312-596997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吝红育 0312-5865757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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