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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9-11-13 22:11:17 来源: 河北新闻网

  中共河北省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19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快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 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党中央的《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制度安排,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意义重大而深远。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党员干部培训,抓好宣传宣讲工作,深刻认识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治意义、时代意义、现实意义,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总体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3.主要目标。党中央《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要紧密结合河北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在工作中,突出抓好10项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构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构建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河北;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构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体系,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构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定不移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1.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团结人民,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走好新时代赶考路。

  2.坚决执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完善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落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做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推进机制,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向广度深度拓展,把雄安新区打造成为五大发展理念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携手北京举办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奥盛会,以河北之稳拱卫首都安全,以河北之进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

  3.深入贯彻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认真落实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各级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团结一致、形成合力。

  4.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全部工作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完善制度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把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5.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工作机制,提高各级党组织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建立“新官理旧账”的责任机制,坚持“事不过三”,构建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帮助一级解决问题工作体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执政本领和斗争本领。

  6.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依规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快推进干部年轻化进程,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坚持以案为鉴,深化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坚决肃清周本顺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恶劣影响。勇于自我革命,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督查考核,规范调查研究,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减轻基层负担,促进各级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1.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深化“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联动监督机制。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和专业性人才数量,建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程序机制,推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加强各级政协基础工作和人员力量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完善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建立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工作办法。

  3.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照顾同盟者利益政策,推进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非公有制经济以及海外统战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强化宗教领域管理,深化“双创四进”,完善“三项制度”,打击非法传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4.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保证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支持自治县做好立法工作。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5.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渠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职代会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扎实推进法治河北建设

  1.完善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把宪法法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监督实施制度,注重各项法规制度同宪法法律的衔接协调,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性文件一律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2.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促进和保障河北改革发展的法规制度,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等,搞好重要领域立法,积极按程序推进雄安新区立法工作。支持、指导设区市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快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地方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估评价机制,立改废释并举,提升地方立法质量。

  3.认真落实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从严约束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律师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4.强化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各级党政机关以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以推进行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行政体制。深化机构改革,巩固和拓展成果,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完善行政程序,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赋予乡(镇、街道)执法主体资格和权限,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力量,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事业站所,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2.以加强和完善政府职能为着力点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职能,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以落实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优化产业、投资、区域、就业、消费等政策举措。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置、有效衔接机制。改进监管方式,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建立违法严惩制度。建立健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建设数字政府。

  3.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为着力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统筹行政管理资源,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节约行政成本。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构建廊坊市北三县与北京市通州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协同发展机制。完善省直管县(市)管理体系,强化管理能级。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

  4.以优化事权和财权划分为着力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赋予市县更多自主权,鼓励市县创造性开展工作。优化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划分,健全地方税体系,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理顺各级各类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给予充分授权。加强对县级财源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县域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经济强省

  1.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提高配置和运行效率,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构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要素成本,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深化“双创双服”和“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3.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完善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政策举措,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政策、标准、统计体系,加强和改进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政策,健全重点行业去产能市场化、法治化长效机制,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4.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落实直接税制度有关新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促进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5.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沿海经济、城市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型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安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打造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为契机,打造“两翼”发展新格局,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政策、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给予张承等欠发达地区更多支持。

  6.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构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加快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和“杀手锏”技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技术链、价值链,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健全标准体系、质量体系、统计体系、创新体系、考核体系,用好数博会等重大平台,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加快雄安新区创新发展,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构建一流创新服务体系,打造全球创新高地。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国际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作用,扎实推进石保廊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吸引更多创新成果到河北孵化转化。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完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相关制度,激发各方面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

  7.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保护外资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对外贸易多元化,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优势产能和企业国际化布局,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发挥雄安新区开放发展先行区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推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七、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大力推进新时代文化强省建设

  1.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创新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工作体系,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六进”和学校“三进”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大力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2.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坚定文化自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西柏坡精神。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健全志愿者服务体系。完善诚信河北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3.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和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完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激励机制,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文化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

  4.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重大选题策划、重大报道联合采访、媒体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快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深化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进冀云融媒体平台建设。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燕赵净网”、“剑网”专项行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八、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福祉

  1.构建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制定多渠道灵活就业、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就业形态支持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去产能职工、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就业失业形势动态监测,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2.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完善办园体制和投入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解决资源不足、不优的问题。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机制,加快“双一流”建设步伐。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提高教育质量。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合作办学。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机制,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升“六个全覆盖”、“三个常态化”水平。落实《河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关心爱护青年。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4.构建健康河北制度体系。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实施健康河北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四医联动”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加强医联体建设,健全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医队伍建设政策举措。坚持传承创新、中西医并重,健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积极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推进体育强省建设。

  5.构建滚动实施民心工程工作机制。坚持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聚焦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每年谋划实施一批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健全财力保障、公开承诺、任务分解、跟踪问效、考核评议等制度,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构建精准扶贫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技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健全“空心村”治理体制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注重解决低保群众和困难群体实际问题,研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保险防贫,筑牢防止返贫防线。

  九、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着力打造拱卫首都安全钢铁长城

  1.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事要解决,完善信访制度,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联化解信访矛盾制度,健全完善网民给领导干部留言办理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立“北京不去、河北不聚”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举措,加强道路交通、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等管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扫黑除恶“一案三查”机制,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加强涉众型经济案件处置,有效稳控利益诉求群体。

  3.完善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检查,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抢险、指挥调度机制,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过程监管,建立追溯机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畅通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和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服务站、合作社协调联动的农村组织体系和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协调联动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加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和智慧交管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5.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系。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完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健全情报信息体系,深化反恐防暴斗争和反间谍斗争,构建党委(党组)领导、专业机关指导、有关部门主责的国家安全防范工作体系。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基层人民防线建设,建立青少年等群体反渗透工作机制,严防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高度警惕和防范“颜色革命”。完善河北边界、省内、京冀交界“三道防线”建设机制,加快视频监控体系建设,严防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流入北京。

  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河北

  1.认真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保体系。坚持“多规合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坚持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快建设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坚持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更加自觉地推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超低排放改造,实行自动在线监控。坚持大气污染区域治理机制,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坚持水污染流域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流断面监测,健全城镇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体系,推进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整治纳污坑塘和黑臭水体。坚持土壤污染属地治理机制,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

  2.认真落实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突出抓好散煤治理,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建立清理和防控违法违规协议圈占土地长效机制,规范项目用地程序。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深化渤海综合治理,严格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

  3.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大力实施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耕地保护、湿地恢复和草原保护工程。依法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利用,贯彻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国家公园保护制度,推进森林生态资源资产化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依规保护白洋淀、衡水湖生态环境,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健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体系,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持续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4.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针对不同地区功能特点增加绿色指标考核权重。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创建长效机制,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良好环境。

  十一、坚持和完善服从服务国家大局的机制,全力支持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祖国和平统一和大国外交

  1.坚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党管武装,严格落实党委议军制度,加强民兵党的建设,健全党管武装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推进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和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完善“双拥共建”工作体系,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化军地合作,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2.坚决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全力支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河北与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河北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台胞“同等待遇”和各项惠台举措,把冀台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引向深入,服务和推动祖国和平统一。

  3.坚决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坚持外交大权在党中央,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动服务服从于国家总体外交,确保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加强外事统筹协调,提升外事工作水平。全力办好重大对外活动,优化拓展对外友好城市网络,深化对外交流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十二、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1.严格落实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着力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机制,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2.健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用权公开,健全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引导领导干部慎重用权、廉洁用权、守法用权。

  3.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雄安新区和冬奥会等重大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预警机制,加强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开展经常性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注重家风家教,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强化不想腐的自觉。

  十三、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

  1.强化领导带头,维护制度权威。要切实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坚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作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形成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局面。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以严格的责任制坚决杜绝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

  2.强化宣传教育,坚定制度自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营造浓厚的政治氛围、舆论氛围、社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强化改革创新,永葆生机活力。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在继承中创新,既牢牢坚持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与时俱进,适应实践发展要求,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各方面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4.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齐心协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担当,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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