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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安新县雁翎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9-08-10 21:20:56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雁翎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是安新县雁翎沟综合治理工程的组成部分,安新县雁翎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安新县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安新县雁翎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改发字(20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安新县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雁翎沟位于安新镇南侧刘李庄镇,治理范围位于堤防内侧,涉及刘李庄村(镇政府所在地)、杨刘庄村、辛庄村、北马庄村、大马庄村、郝庄村、高楼村7个村庄。

  2.2项目实施周期如下:主体工程施工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运维工期12个月(完建期)。

  2.3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运维期限结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截污管网、污水处理、垃圾清理、旱厕拆除、底泥清理处置、存量污水处理等)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运维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程内容:雁翎沟包括南北向主沟、西北支沟、西支沟和东支沟,全长约18km,平均水面宽度12.9m,平均水深1.3m,主要功能为排涝。安新县雁翎沟综合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整体改善雁翎沟水环境质量,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本项目位于刘李庄镇中心,治理范围位于堤防内侧,涉及刘李庄村(镇政府所在地)、杨刘庄村、辛庄村、北马庄村、大马庄村、郝庄村、高楼村7个村庄。包括雁翎沟主沟及支沟,综合治理范围12.7km。包括外源控制、内源治理、水质改善、系统管理4类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有截污管网、污水处理、垃圾清理、旱厕拆除、底泥清理处置、存量污水处理等,总投资为9803.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业绩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已完工程或正在实施的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水环境(水体、水域)综合治理项目或生态修复工程的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具有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②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业绩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正在实施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已完工程或正在实施的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水环境(水体、水域)综合治理项目或生态修复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6日,每日9时至11时30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若选择邮件报名:将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④标书款转账银行回单(汇款备注招标编号:1941STCX1430,银行及账户见联系方式)⑤购买登记表(平台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可以下载)发至anle@sstc20.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按5.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anle@sstc20.com邮箱);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新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韩海东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安乐、魏然、封勋、闻武林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

  电话: 15810996653、03124078182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weiran@sstc20.com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03280000006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9日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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