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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

河北: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022-07-09 08:56:50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全省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缓缴的同时,注重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受疫情影响,我们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很大压力,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就像及时雨,仅石家庄赵三街城市更新一个项目就缓缴500万元,有效提振了我们的发展信心。”近日,石家庄城发投集团总经济师孙俊梅说。

  立足当前稳增长,着眼长远促发展。笔者日前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为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难,河北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助企纾困稳岗。

  工资保证金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胡雄龙介绍,此次缓缴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建项目,注重放管结合,缓缴的同时,注重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缓缴政策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为前提,在推进助企纾困政策全面落实的同时,省人社厅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做好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登记统计,动态掌握工作底数。”胡雄龙表示,对缓缴政策实行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并作为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在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缓缴期结束后,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规定,将继续大力推行以金融机构保函(保单)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落实分类信用存缴,对落实制度好、信用等级高的施工企业,实施降低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优惠政策;对一定时期内拖欠过农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按有关规定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记者解楚楚 通讯员耿焱)

责任编辑: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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