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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雄县鄚州镇、苟各庄镇、七间房乡三乡镇坑塘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8-14 10:07:11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鄚州镇、苟各庄镇、七间房乡三乡镇坑塘治理工程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雄改发投字【2019】4号。建设资金:中央资金,招标方案已核准备案,核准文号为2019-004,招标人为雄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县鄚州镇、苟各庄镇、七间房乡三乡镇坑塘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对雄县三乡镇共285个坑塘进行治理,其中,湿坑塘197个,干坑塘88个。苟各庄镇共有坑塘132个,其中,湿坑塘86个(生活坑塘23个,雨水坑塘60个,养殖坑塘3个),干坑塘46个。鄚州镇共有坑塘93个,其中,湿坑塘70个(生活坑塘11个,雨水坑塘52个,养殖坑塘1个,工业6个),干坑塘23个。七间房乡共有坑塘60个,其中,湿坑塘41个(生活坑塘19个,雨水坑塘19个,养殖坑塘1个,工业2个),干坑塘19个。

  本工程针对雄县三乡镇内以上285个坑塘进行垃圾清理、对近村庄周边居民活动频繁的坑塘设置围挡、对受到工业污染的坑塘底泥和水体进行治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维总承包。

  2.4计划工期:62 天。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19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施工竣工时间2019年11月30日;运维期:1年;缺陷责任期:1年。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8)其他:无。

  3.2专项资格要求

  单位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有以下三项资质: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2019年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环保相关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信誉要求:在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9:00-11:00,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19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书;

  3)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成功截图。

  上述资料除注明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其余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我公司进行备案。

  4.2投标人按4.1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9年9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1,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生态环境局

  地 址:雄县温泉路256号

  电 话:0312-5813995

  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

  联 系 人:贾凯

  电 话:0311-83033866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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