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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制定十项举措保障民生政策落实

2019-04-08 10:12:49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省财政厅制定十项举措保障民生政策落实

  对20项民心工程全部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近日,为推动国家和河北省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河北省财政厅专门制定了《财政保障民生政策落实十项举措》,提出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对省委省政府20项民心工程全部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财政扶持政策及标准、资金筹措渠道、投入方式和工作流程,切实办好惠民利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民生政策红利。

  “十项举措”明确提出,今年将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力度,确保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积极争取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民生政策托底保障财力补助资金、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和相关政策、试点。完善财政相关扶持政策,健全民生多元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PPP模式、政府基金投资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据了解,我省今年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325亿元。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保障。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教育、就业、扶贫、社保、医疗、“三农”、生态保护等民生事业发展。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转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脱贫攻坚期内,优先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保持稳定增长,确保省级增幅高于国家补助资金增幅。

  提高民生资金拨付效率。按照规定提前下达、及时拨付各项民生资金,健全通报、约谈、考核、挂钩等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民生资金早支出、早使用、早见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财政民生支出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深化民生资金绩效管理。将全省民生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实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即时监控系统,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建立对重大民生政策、重点民生项目的全周期绩效跟踪和定期评价机制。

  省财政厅还将实施明确各级民生支出责任、健全财政持续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落实组织协调措施,建立财政系统民生政策落实上下联动机制,抓好政策落实的督查和监督,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记者贡宪云 通讯员高龙、何菲)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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