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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度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课题承担单位的通知

2019-10-31 23:00:53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快形成完备的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体系,根据当前新区智能城市建设需要,率先启动第一批标准课题的研究制定工作,现征集标准课题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银行账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前确定协作事宜,明确协作单位的名称、分工和协作经费比例等事项。协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

  4.同一法人单位不得有2个以上团队申报同一项目。同一单位不得既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又作为其他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也不能同时作为不同单位的协作单位申报同一项目。

  5.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

  3.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信用管理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与3个(含)以上的项目。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单位取消进入评审环节资格。

  二、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请项目申报单位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一)对照2019年度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课题指南(见附件1),填写雄安新区智能城市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申报书中的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二)准备10-15分钟演示材料,着重介绍对拟申报项目的理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和准备开展的主要工作、相关科研及标准工作经验、人员安排、计划进度及经费预算等。

  (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材料(业绩不少于三项,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的承诺书(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材料附在申报书第八部分。

  (四)电子邮件标题和纸质材料信封请注明“2019年度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课题申报”,申报表电子文件名统一为“项目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五)请于2019年11月8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置于密封袋中(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指定联系人,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承担单位征集和确定方式

  课题承担单位采用公开征集、自愿申报、择优选取方式确定,委托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创新联合会组织申报工作,将通过专家评审和论证,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申请,不参加评审:

  1.不符合申报资格要求;

  2.参选必要材料不齐全;

  3.未按要求加盖公章、骑缝章的;

  4.服务方案未按规定内容编写,或者进度安排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

  5.申报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

  6.申报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三)每个课题申请新区管委会支持金额控制在30万以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为2019年12月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远 15652918306 梁智昊 19933339987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大厦208室

  电子邮箱:xionganicif@163.com

    附件:2019年度雄安新区智能城市标准课题指南

         雄安新区标准课题项目申报书

  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19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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