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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印发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2019-04-16 08:48:12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雄安新区印发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可获补三百万元

  近日,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印发《河北雄安新区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实行项目管理。对审核认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财政给予每个30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审核认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财政给予每个10万元补助。

  办法提出,新区和各县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等活动。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选拔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

  对紧缺急需工种加大补贴力度。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六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在雄安新区发布的急需紧缺工种指导目录内的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2500元。

  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和招用转型升级企业失业人员的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等用人单位,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补贴。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记者原付川)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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