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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雄县马庄干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2019-07-18 20:12:27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马庄干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由雄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雄县发改投资审批字【2018】40号。建设资金:中央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方案已核准备案,核准文号为 2018-013,招标人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雄县马庄干渠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雄县

  2.3建设规模:雄县污水处理厂至龙湾污水处理厂污水连通管网和提升泵站以及雄县马庄干渠(城区段)底泥存量污染治理工程。管网铺设长度为4.5km,雄县马庄干渠(城区段)底泥存量污染治理工程治理范围总长3.6km(包括冀中名门到保静线小桥2.9km县城排污口到马庄干渠0.7km)。

  2.4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1)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8)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之间存在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2专项资格要求

  (1)单位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

  1)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信甲级工程咨询资信评价等级证书或甲级综合资信评价等级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4)监理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年龄不得高于60周岁;

  (5)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企业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16年6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投资额在200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或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可)。

  3.4信誉要求:评审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日下午14:30-16:3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投标人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已付费操作,投标人方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还。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9年8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日),投标人应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保证金收取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雄县雄州路19号

  电 话:0312-5302105

  联系人:田志辉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7号楼0703

  电 话:0312-5887056

  联 系 人:李清春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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