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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1年高职扩招方案公布

2021-09-12 08:50:31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我省高职扩招方案公布

  10月20日前完成考试,7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省教育厅日前就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作出安排,明确了高职扩招的九类招生对象,并规定考试原则上将于10月20日前完成。

  今年的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工人、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在岗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专项报名;参加此次扩招专项报名并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

  参加高职扩招的考生应先进行高考专项报名,取得专项报名资格后再向招生院校进行报考。高考专项报名安排在9月24日9时至9月28日17时进行,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及身份界定证明等报名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考试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的形式进行。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避免人员频繁流动。考试内容方面,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各有关高职院校将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科学合理研究确定考试内容,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退役军人、企业员工、下岗工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高职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高职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高职扩招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九类特定人群”,经高职院校审核通过,均可由该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记者马利)

责任编辑: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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