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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规范》4月1日起实施

2021-04-05 14:31:06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1年4月1日起,首部殡葬领域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

  《规范》明确规定,节地生态安葬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50%;骨灰墙(廊、亭等)安放骨灰的构筑物格位层数,不宜超过10层,充分体现了“立体式安葬”的人性化要求;还提出可将骨灰进行深加工,制作成具有纪念意义的生命文化传承物质,可利用互联网技术等进行人文缅怀等。

  九易其稿

  发布全国首部殡葬领域协同标准

  2020年底,首部殡葬领域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规范》,由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全国首次颁布并实施殡葬服务与管理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旨在引导人们健康文明的殡葬行为,助力京津冀三地协同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全面改革,为统一京津冀地区节地生态安葬监管依据提供技术支持,引领全国掀起以节地生态安葬为主题的殡葬改革新高潮。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以来,京津冀地区一直积极探索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的新思路、新形式,大力推动骨灰安葬设施从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着重引导公众骨灰安葬活动从注重碑墓等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纪念为主,在节地生态安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作出了较好的示范。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行为,北京市联合天津市和河北省,组织在殡葬领域和标准化系统方面,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业务精英,结合京津冀地区骨灰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三地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会和专家评审会,九易其稿,最终形成这份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

  该标准是京津冀区域殡葬行政管理部门指导骨灰安葬服务机构开展节地生态安葬,以及对其监督与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公众选择和评价节地生态安葬的重要参考。标准的正式实施,将促进节地生态安葬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标志着京津冀殡葬改革一体化取得新成就。

  新建公墓

  将推广修建节地型墓位安葬

  鉴于民政行业标准《节地生态安葬基本评价规范》已经发布,但关于节地生态安葬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方面,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促进京津冀区域殡葬事业协同发展,《规范》在国家标准体系下,体现了区域地方特色和新理念,适当提高了要求,具有超前性和可操作性。

  总体上,《规范》从骨灰节地生态安置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等环节出发,围绕设施规划布局、设施组合搭配、单体设计等方面,提出了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的分类、安葬区生态建设和骨灰安葬等要求。

  对于骨灰安葬设施中已安葬区域,《规范》提出,应逐渐改造已有墓位,并增加节地生态安葬的面积,提高单位面积骨灰安葬的数量。对于新开发利用的安葬区,宜采用节地生态安葬形式,逐步提高骨灰安葬设施中节地生态安葬面积和数量。

  《规范》明确要求,骨灰节地型墓位安葬占地总面积,不宜超过该安葬区总面积的60%。同时,骨灰节地型墓位的碑墓工程,地上标识物宜人性化、个性化、艺术化,墓位面积不应大于0.8㎡,地上标识物高度不应大于0.8m。

  缩减节地型墓位安葬墓位占地面积的同时,减少安葬区内节地型墓位安葬的墓位数量,有助于提高节地生态的骨灰安葬比例。这些标准的实施,意味着在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未开发利用的安葬区,将限制修建非节地型墓位安葬,这也有助于京津冀区域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时,在全国范围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注重对骨灰

  处置的科学性和人文纪念性

  对于骨灰的处理和撒散,《规范》也有明确要求,并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

  《规范》提出,对于骨灰墙(廊、亭等)安放骨灰的构筑物,格位层数不宜超过10层;最底层格位内层底面,距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00mm;相对集中排列组合的骨灰墙,墙与墙之间通道的宽度,宜在2m到5m之间。

  《规范》在倡导骨灰撒海的同时,对在骨灰安葬设施内撒散骨灰,也提出了相关要求。《规范》明确提出,骨灰撒散区应设置于骨灰安葬设施内避风的区域,避免粉尘和异味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同时,骨灰撒散应服从骨灰安葬设施的工作管理,个人不宜实施该行为,也不宜将骨灰直接撒散于绿地或土壤。

  《规范》还提出,骨灰安葬前,建议用淋滤法等技术,去除骨灰中的重金属,防止骨灰进入土壤、水体等环境后造成污染;可将骨灰进行深加工,制作成具有纪念意义的生命文化传承物质,实现骨灰的减量化和文化传承纪念。

  与此同时,《规范》还体现了科技殡葬特色和前瞻性,并注重殡葬纪念功能的发挥。其中,明确提出了建议利用互联网技术、二维码信息技术、纪念标识等进行人文缅怀;对集体安葬(集中深埋)的区域,则宜以小型园林小品或纪念碑等形式,作为纪念标识物。

  下一步,京津冀三地将采取投入标准实施配套资金等一系列举措,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京津冀三地多项殡葬惠民新政和节地生态奖补制度的优势,确保《规范》能够顺利持续地实施,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消费观,确立集人文关怀、生态保护和节约殡葬资源与费用为一体的绿色殡葬新体制和殡葬管理新格局,既能实现殡葬管理标准追求的社会效益,也能充分体现社会对逝者及其家人的人文关怀,从而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 封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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