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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容城县填埋场腾退工程应急除臭及输氧爆气第一阶段工程比选公告

2019-05-23 19:27:17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官网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容城县填埋场腾退工程应急除臭及输氧爆气第一阶段工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处理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项目概况:

  容城县填埋场现况:容城县填埋场位于城区东4km马庄砖窑旧址,填埋场总占地面积约6.15ha,设计垃圾处理规模为150t/d,渗沥液处理能力50t/d,填埋区库容为68.41×104m3,设计服务年限11年,总投资3180万元。场区主要设施和设备有:填埋区土方工程、防渗工程、渗沥液导排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渗沥液处理车间(砂滤+二级NTRO+BAF工艺)、渗沥液调节池、清水池、泵房、办公区用房等,场外工程包括进出场道路、场区围墙、场区防护林带等。填埋场于2010年10月正式运营,至2018年9月停止接收生活垃圾。

  工期:30个日历天。

  1.4项目比选内容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容城县垃圾填埋场应急除臭及输氧爆气第一阶段工程,场地内现有抽气井15座。现拟新建抽气井44座,水平注气井43座,渗沥液降水井3座;租赁移动火炬车2台;收集系统支管采用DN90管,收集干管采用DN160,三座渗沥液降水井通过DN110HDPE管将渗沥液输送至现况调节池,具体工程建设内容和要求见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此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官网“http://www.chinaxiongan.cn”,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为:于2019年5月26日18时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法人盖章、签字的投标委托书(格式自拟)扫描件发至“5.采购人联系方式”中所示邮箱备案登记,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活动,采购人有权拒收未进行备案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有1个单项合同额300万及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建造师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截标/递交时间:2019年5月30日中午12点止

  截标/递交地点: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83号院3号楼3层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统一送达采购人规定的递交地点。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见附件

  6.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 鹏

  电 话:13051552681

  邮 箱:13691405959@163.com

  地 址: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83号院3号楼3层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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