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的函

2018-09-15 18:26:15 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冀政办字〔2018〕136号),现就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措施,请协助抓好落实。

  一、制定推进方案,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体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早制定出台推进方案,突出治理重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严格责任分工,落实责任部门。要确定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牵头部门,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和牵头部门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为主要成员的工作机构,加强协调调度力度,落实组织保障措施。请于9月20日前将制定的推进方案和牵头部门、日常工作联系人等信息(详见附表1)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细致摸底排查,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针对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强化指挥协调,加强部门配合,下沉工作重心,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骨干力量到一线,迅速开展城市广告牌匾标识“拉网式”排查,采集取证广告牌匾标识的设置时间、位置、权属、材质、规格、颜色、视频(图片)及备案审批等资料信息,并根据不同类别属性,分类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计,从台账中筛选出2018年整治提升台账(详见附表2),实行清单式、销号制管理。2018年整治提升台账由市统一汇总后,于9月25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强化督导调度,落实工作进展月报制度。完善暗访巡查、曝光整改、会议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采取树立典型引路、约谈通报后进等措施,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工作督导调研,及时掌握所辖县(市、区)城市广告牌匾整治的第一手资料和最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整治工作月报工作制度,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和下月工作计划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详见附表3),为全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评估和年底验收提供依据。

  四、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推行城市广告牌匾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以城市管理部门为主,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参与的管理网络,确保每个网格每天都安排专职人员天天上路巡查处置发现的各类城市广告牌匾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和信息化工作优势,不断拓展数字城管平台城市管理功能,尽快将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和日常监管纳入数字城管平台,实现城市广告牌匾数字化备案管理和动态监管,做到管有标准、查有依据,并对违规新设和问题广告牌匾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联系人:翟相斐

  联系电话0311-87805288 87904132(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

       1.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信息表.docx

  2.年度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电子台账.docx

       3.城市广告牌匾整治工作进展月报表.docx

  2018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 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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