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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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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雄县县级河湖长调整的通知

2021-06-13 11:04:42 来源: 雄县人民政府网站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雄县实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雄字[2020]6号)《雄县河湖长名单公告制度(试行)》和我县实际情况,鉴于人员变动,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对县级总河湖长及县级河湖长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雄县县级总河湖长、河湖长名单

雄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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