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对象
经有因公出国任务审批权和人员审查审批权部门批准并持有因公护照的人员。
二、申办材料
1.申请人有效护照。
2.申请人照片(以各国签证要求为准)。
3.邀请函原件。
4.填写签证所需表格(以各国签证要求为准,需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三、费用
护照、签证代办服务费和各国使领馆签证费,按有关规定收取和代收。
办理地址: 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C区213室 电话:0312-5620615
09/22
10:58一、申办对象
经有因公出国任务审批权和人员审查审批权部门批准并持有因公护照的人员。
二、申办材料
1.申请人有效护照。
2.申请人照片(以各国签证要求为准)。
3.邀请函原件。
4.填写签证所需表格(以各国签证要求为准,需电脑上填写后打印)。
三、费用
护照、签证代办服务费和各国使领馆签证费,按有关规定收取和代收。
办理地址: 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C区213室 电话:0312-56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