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因公护照所需材料
1.任务批件原件(双跨团组提供任务通知书原件及任务确认件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需要做新护照的申请人必须统一采集影像、指纹、签名等生物信息后方可申办新护照。申请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本人页)在采集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C区213室,电话:0312-5620615)统一完成影像、指纹、签名等采集工作。不需要做新的电子护照人员可只提供小2寸证件照片(6个月之内采集的照片)1张。
4.邀请函复印件(办理签证团组提交2份复印件)。
5.填写《申请因公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该表格可事先向我中心工作人员领取)。
6.用激光打印机将《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团组成员信息表》打印一份。
二、备注
1.原来的护照在有效期内,如需调用,也要凭以上材料。
2.雄安新区外事部门经审核,视情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