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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0-02-27 17:25:52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官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08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启动区至雄县连接线项目起点位于起步区东部,终点止于雄安高铁站西侧干路交叉口。全长约8.35公里,其中新建3.2公里,改建5.15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监控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42268.48万元,其中工程费约94804.92万元。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测绘、勘察、物探(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他所有工作,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

  2.3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勘察报告,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各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业绩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总投资9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工作;

  ②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总投资9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勘察工作。

  注:若同一合同业绩中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满足本项目业绩最低要求。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体负责人。

  (4)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或企业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日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安路如家酒店正门西侧50米)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需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

  5.2投标人按5.1款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5.1款要求进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注:市场主体注册事宜在疫情期间可正常办理,交易中心疫情期间值班电话:0312-5671270。

  5.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不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可将5.1款要求资料以及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xiongan@cntcitc.com.cn,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

  汇款账户为: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温泉小镇商业街路南)。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提示: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312-6098020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F\9F

  联 系 人: 吕超、王雪纯、吴迪

  电 话: 19933380591/0592/0594

  电子邮箱: xiongan@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0200 0496 1920 0362 296

责任编辑: 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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