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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招标公告

2019-03-11 19:37:11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法律服务机构库入围单位,承担雄安集团公司及其所出资企业需要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项目;

  2.2服务期限:2年;

  2.3招标范围:承担雄安集团公司及其所出资企业需要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项目,包括常年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划分标段如下:

  一标段:金融法律服务(拟入围5家)

  二标段: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拟入围5家)

  三标段:上市和投资并购法律服务(拟入围5家)

  四标段:行政和劳动、侵权等综合法律服务(拟入围5家)

  五标段: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咨询法律服务(拟入围10家)

  六标段:诉讼及纠纷处理法律服务(拟入围5家)

  2.4本招标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3个标段,兼投可以兼中。此次招标结果不与具体项目挂钩,入围单位具体承担的法律服务业务由委托人根据后期招标人制定的法律服务机构库使用管理办法择优选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书,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成立时间应在15年以上(2004年3月1日之前含当日成立);

  3.3项目组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具备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律师执业证书。

  3.4近两年(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受到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协会或业务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训诫,且开标时未处于暂停受理其签署的法律意见书、申报材料等准监管措施期间(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与雄安集团公司及其所出资企业无利益冲突,没有其他可能损害招标人及其所出资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第一至四标段,合伙人应在10人以上,专职律师(含合伙人)在80人以上;第五至第六标段,合伙人应在5人以上,专职律师40人以上。(需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副本或其他体现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或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日下午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日9:00,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开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0717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张辰娟

  电话:010-64234103、13701105741

  传真:010-64204400

  电子邮件:kiko107@126.com

  2019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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