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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2-01 20:48:40 来源: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业主单位: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02-02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02-26 09:00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所属地区:保定市-雄县

  招标内容: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雄县龙湾镇马务头村。2.2项目规模和内容:雄安新区垃圾处理过渡设施项目,具体如下:300t/d,年处理垃圾量为100000t;项目占地面积31280㎡,约46.9 亩。投资估算为:8381万元。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包含该项目各生产装置及生活设施涉及的勘察、设计、土建、设备材料购置(不含发电设备)、设备安装与调试及其他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应措施。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中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执行建设者工资保障金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且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或垃圾处理量50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一组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或垃圾处理量50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或垃圾处理量50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投标时的联合体成员应与投标报名时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3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3.4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且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或垃圾处理量50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近三年(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一组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或垃圾处理量50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或垃圾处理量50t/d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至少一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项目经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至少一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设计负责人业绩。(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具有至少一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以上(3)、(4)、(5)项的人员须分别设置,不得互相兼任。(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或成立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7)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中(查询地址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9)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投标时的联合体成员应与投标报名时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2-02至2019-02-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发至dianzizhaobiao@126.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2-26 09:00,地点为雄安新区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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