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提出,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应当达到国家主管部门评估定级一级标准,乡镇、街道应当建设综合文化中心,村、社区应当建设综合文化室。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保障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转。
【雄安之声】《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022-10-12 18:30:25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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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提出,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应当达到国家主管部门评估定级一级标准,乡镇、街道应当建设综合文化中心,村、社区应当建设综合文化室。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保障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