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政通雄安
阅读正文

“双减”落地!雄安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更严格!

2021-08-11 10:49:44 来源: 政通雄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双减”政策中,涉及到审批工作的内容主要有哪些?雄安新区如何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一起来关注↓↓↓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第四点指出要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第13条指出要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2.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4.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5.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雄安新区严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1.原则上不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

  2.不得新增设立公有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3.对已申请筹设但尚未设立的学校实行停止或转设办理程序。

  4.不再审批设立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5.不再审批新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6.不再设立新的校外培训机构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责任编辑: 王晓娟
关键词:
+1
新闻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我网立场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新闻
02002003010000000000000001110000121132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