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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起 河北受理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2021-07-18 09:11:07 来源: 河北日报

  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获悉,7月15日起,我省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的131个县(市、区)及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资助中心),集中受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预计9月20日结束。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受理的助学贷款全部执行国家最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借款学生可按照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选择最长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6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张家口、承德、邯郸、邢台和衡水5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开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其他地区学生或家长可致电当地教育局了解开办情况,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查询,并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如需帮助可致电国开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通讯员黄少华 记者宋平、马利)

责任编辑: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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