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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雄安新区面向北大清华定向招录选调生(附职位表)

2018-12-12 20:31:34 来源: 雄安发布

  近日,河北省2019年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事项公告发布。其中,雄安新区选调25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以及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报考省直机关、雄安新区选调生的,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选调生的,一般不作专业限制。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政策

  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列入当年度“名校英才入冀”招录计划,享受有关待遇。自到河北工作之日起,发放租房补助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五年。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一般列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进行重点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推荐参加遴选、优先选调到上级机关。

  由雄安新区在预先征集的备选职位中,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结合选调生个人意愿,统筹分配到所辖雄县、容城、安新三县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跟踪培养有关政策参照选调到各市的选调生执行。

  四、选调程序

  详见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清华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

  温馨提示: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有志于到河北发展的毕业生踊跃报考!

  报名确认:0311-67801135或67801132

  政策咨询:0311-87907928

  曹 (13613280403)

  潘 (15531177491)

责任编辑: 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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