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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之声】河北省立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2021-12-14 19:53:10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责任编辑: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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