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育阶段收费标准
2017-12-19 19:04:13 来源: 河北省政府网
(一)公办高中公助生学费标准。1999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政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自费生比例和高中段学校收费标准。各设区市政府根据省政府授权和本市实际情况,对高中收费进行了适当调整,普通高中公助生学费收费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学期200-600元。
(二)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最高限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办高中在校生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办字[2003]71号)规定,设区市市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在县镇办学的设区市直属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20000元,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12000元。一般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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