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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春季)设计施工总承包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第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2019-01-25 19:56:32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网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春季)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容城西北侧、容城北侧、大营镇和北沙口乡三个地块,环新区绿化带林地及京雄高铁沿线地块,总面积约6.8万亩。根据植树造林功能性差异,将项目划分为苗景兼用林、生态林两个部分。其中选择在容城西北侧、容城北侧、大营镇和北沙口乡三个地块开展苗景兼用林建设;选择在环新区绿化带内的造林地块开展环新区生态林建设;选择在京雄高铁沿线造林地块开展道路生态林建设。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生态林占地总面积约3.8万亩,主要建设生态林,以及施工便道、灌溉、排水和防护等基础设施。苗景兼用林占地总面积约3万亩,主要建设苗景兼用林,以及施工便道、灌溉、排水和防护等基础设施。

  2.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39873.5万元(不含林地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十一个标段,其中:

  企业自筹资金部分:

  第一标段:位于容城县沙河营村东侧,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5874亩;

  第二标段:位于容城县王果庄村西侧,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5938亩;

  第三标段:位于容城县王家庄村四周,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7337亩;

  第四标段:位于雄县西留官营村南侧,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5608亩;

  第五标段:位于雄县东留官营村南侧,建设苗景兼用林,面积约6084亩;

  第十标段:位于京雄高铁站以北高铁沿线,建设生态林,面积约5705亩;

  政府资金部分:

  第六标段:位于新区西南侧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4441亩;

  第七标段:位于新区西北侧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4608亩;

  第八标段:位于新区北侧偏东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7225亩;

  第九标段:位于新区东北侧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7687亩;

  第十一标段:位于新区东南沿边林带,建设生态林,面积约8378亩。

  本项目十一个标段分为A、B、C、D四个包,其中:

  A包:包括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B包:包括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

  C包:包括第六标段、第八标段、第九标段;

  D包:包括第七标段、第十标段、第十一标段。

  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同时在两个包中选择标段跨包投标;在每包中最多选择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确定中标人阶段,招标人在A包中按照标段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在B包中按照标段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在C包中按照标段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在D包中按照标段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若其中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之前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此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已在之前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确定该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5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栽植期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为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秋季为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春季种植量不低于全部种植数量的60%,栽植期总和不多于123日历天。本项目栽植及配套工程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管护期为全部完成栽植并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绿化种植、灌溉工程及有关工程配套设施、数字森林大数据系统、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资金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管护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及相应的措施。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7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或绿化面积不低于2000亩的类似园林绿化、造林项目EPC总承包或PPP合同业绩。(如非同一项目,可分别提供设计和施工业绩加总计算,一个类似设计业绩加一个类似施工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类似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具备已完成的投资额8000万元的项目经理工作业绩(不限项目类型);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园林专业(风景园林、规划、林业)高级技术职称;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以上第(3)、第(4)、第(5)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分别设置,不得兼任。

  (6)财务要求: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应至少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投标,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除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时,应提供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的联合体成员组成的书面说明,购买招标文件且填写《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后不允许更改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A、B、C、D四个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同时在两个包中选择标段跨包投标;在每包中最多选择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

  邮购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同时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势将标书款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招标文件出售记录表》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以邮件形势发送至peix@biddingcitic.com。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同时以快递形势寄去纸质招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邮购咨询电话:18810867767。

  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账号:7110 2101 8260 0030 709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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