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13

17: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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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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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雄安新区智慧农业引领区应用场景项目“揭榜挂帅”的通知

2026-08-13 17:52:58 来源: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雄安新区智慧农业创新发展,提升雄安新区农业产业数智化水平,加快打造智慧农业引领区应用场景,按照《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2026年省级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现组织开展智慧农业引领区应用场景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聚焦智慧农场、智能育种、植物工厂等智慧农业场景,形成“榜单”,由创新主体“揭榜”开展技术攻关与应用场景建设,推动雄安未来之城场景汇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大赛优秀成果在新区转化落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农业技术体系与产业发展模式。

 二、实施周期

  本次任务实施周期为榜单发布之日起一年,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任务完成后,申报单位可提前申请验收,经评估验收达标后结项。

  三、榜单内容

  榜单共设4项任务,分别是“智慧农场应用场景”“智能育种应用场景”“植物工厂应用场景”“雄安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大赛成果落地支持”,具体任务目标描述及完成指标设置详见附件1。揭榜主体要认真研究榜单任务,结合实际研提可操作的揭榜方案,确保达成榜单完成指标。

  四、实施原则

  (一)需求导向原则。紧扣智慧农场、智能育种、植物工厂等领域的实际痛点和核心问题,以可量化、可考核的技术指标和产业效益目标为导向,科学设定攻关任务与验收标准。目标需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对创新性与可行性不足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坚持“研发跟着需求走、成果围着应用转”,确保技术、装备与模式直接对接生产一线,杜绝“实验室成果”与田间应用脱节。

  (二)公开公正原则。恪守“揭榜挂帅”机制的公平性与透明度,构建全流程公开管理体系。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第三方机构专业监督及社会公众舆论监督,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享有平等参与机会。

  (三)协同创新原则。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成果转化为目标,打破产学研用壁垒,鼓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团队,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服务机构等组建跨领域、跨学科创新联合体参与揭榜。

  (四)权责明晰原则。构建“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项目管理架构,清晰界定揭榜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第三方监理机构的职责边界。建立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模式,将攻关任务分解为可量化的工作节点,实施全过程动态跟踪与痕迹化管理,确保每项任务有明确责任人、清晰时间表和可检验成果。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应用场景项目的揭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承担单位为在雄安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疏解到雄安新区以非法人机构落地的疏解单位。

  2.联合申报的须有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权属等,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承担单位具备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且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4.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备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基础,确保足够时间投入项目研究,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成效。

  5.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团队在雄安保持10人以上的常驻人员规模。

  6.项目建设自筹配套资金不得低于项目建设总金额的50%。

  7.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土建工程、非数字化装备;用于软件开发(含软件购置)的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支持资金的20%;购置的无人机等数字化装备不得重复申领农机购置补贴;不允许列支办公、差旅、邮电等工作性经费。

  (二)申报“雄安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大赛成果落地支持”的单位,须提供大赛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已在新区注册落户并租赁或购买办公场地等证明材料。

 六、实施流程

  1.项目申报。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榜单方向,编制项目申报书。“雄安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大赛成果落地支持”有关申报主体填写支持申报表,于2026年8月22日18:00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邮寄至河北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并通过邮箱报送电子版材料)。

  2.形式审查。组织专家核查材料完整性、资质合规性、协议规范性,筛除不符合条件者,形成《合格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雄安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大赛成果落地支持”有关申报,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拨付奖补资金,不再参与以下流程。

  3.专家评审。采取“会议评审+现场答辩”模式,会议评审分值中,技术方案可行性占45%、团队实力占25%、经费预算合理性占25%、过往业绩占5%。现场答辩邀请新区有关部门一同监督。综合得分由会议评审的60%和现场答辩的40%构成。

  4.择优定帅。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揭榜单位。评审结果在官方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对异议事项由专项工作组联合专家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揭榜单位。

  5.签约立状。揭榜单位于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考核指标、资金使用及违约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获准立项后,任务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重大事项(负责人变更、技术路线调整、延期等)须报批后实施。签订任务书后,拨付项目总额的80%作为预付款,其中总额的50%以转账形式支付,总额的30%以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数币部分进行冻结。

  6.中期检查。原则上只设终点目标,以最终成果作为验收依据。在实施中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任务完成进度、阶段性成果及经费使用合规性,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7.验收拨款。任务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照任务书约定的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估,确认目标达成情况,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20%,同时对前期冻结的数字人民币资金办理解冻手续。

  8.本次“揭榜挂帅”各项规则及实施流程,由河北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郭渭

  联系电话:0312-5628031

  电子邮箱:xaxqnyncj@126.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白洋淀大道办公区B225房间

  

  附件:

  1.2026年雄安新区智慧农业引领区应用场景项目“揭榜挂帅”榜单

  2.2026年雄安新区智慧农业引领区应用场景项目“揭榜挂帅”申报书

  3.雄安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大赛成果落地支持申请表

责任编辑: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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