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依据《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冀交港〔2024〕126号),我局组织开展了雄安新区内河通航水域认定工作,对相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初步认定意见进行了审核,拟认定雄安新区内河通航水域。现将当前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按期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月5日
联系电话:0312-5628533(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电子邮箱:xajiaotong@163.com
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