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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52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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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住房租赁租金监管和押金托管支持辅助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有效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住房租赁资金交易安全,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雄安新区住房租赁租金监管和押金托管支持辅助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一)政策要求。7月21日,《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第十九条要求“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业务”。
(二)租赁市场供需情况。一方面,新区住房租赁需求快速增长。随着疏解加快落地,大量疏解人员通过租赁解决过渡性住房需求,新区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多元且保持增势。另一方面,新区租赁住房供应快速增长。为提升疏解承载力,新区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建设筹集机构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集中式房源约3万套,另有约5.6万套个人房源在满足自住需求后进入租赁市场。
(三)租赁平台运行情况。为促进供需有效对接,规范发展租赁市场,2022年7月,新区上线投运住房租赁系统,具备租赁企业备案、合同备案等功能。目前累计备案住房租赁企业77家(其中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7家)、备案租赁合同2万余份。
(四)行业管理情况。为促进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区2025年以来相继发布两期住房租赁行业风险提示名单,部分企业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行为,给市场带来潜在风险,亟需加快推进《条例》落地,将住房租赁资金纳入监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住房租赁租金监管和押金托管支持辅助服务项目
(二)工作内容
根据上位政策规定,结合新区实际,辅助配合行业部门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包含政策研究、政策宣贯和组织实施等)。租金监管政策核心要点如下:
1.拟纳入监管范围的租赁房源。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机构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等集中式租赁房源,以及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运营的个人租赁房源。
2.资金监管范围。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纳入资金监管账户。
3.资金监管方式。在雄安新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均应在辖区内具备相应能力的商业银行(以下称“监管银行”)开立唯一、专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承租人租金及押金。
4.资金监管流程。一是账户开立。住房租赁企业开立监管账户、签订监管协议,并将资金监管账户相关信息在新区租赁平台予以公示。二是资金存入。承租人将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住房租赁企业做好相关指引。三是合同备案。住房租赁企业按规定在新区租赁平台办理合同备案。租赁平台将合同期限、租金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人基本情况等信息推送给监管银行。四是资金划转。监管银行根据新区租赁平台推送的租赁信息,按照监管协议约定拨付资金。五是监管解除。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后,资金监管自动解除。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住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注销,监管银行按照资金监管协议和提前终止书面意见划转监管资金。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但租赁当事人未就监管资金分配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
5.资金监管实现方式。为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避免租赁资金监管过程中监管人员主观误判和操作失误,租赁资金监管应通过信息化办理方式来实现。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8月底至2025年10月底),任务目标:细化完善服务方案,做好政策准备和信息化支撑;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监管银行开展培训,完成实施租金监管业务必要的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2025年11月初至2026年12月底),任务目标:常态化开展租金监管业务,协调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28万元人民币。
四、比选程序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申请。
(二)比选原则
本项目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照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根据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业绩、价格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确定评估机构。
(三)评审标准

(四)比选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组成:报价函(详见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简介、项目业绩、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总预算清单等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应重点起草服务方案,主要根据项目需求,细化完善租金监管、押金托管业务落地举措,以及必要的支撑。
2.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中午12:00(北京时间)。
3.投递要求:纸质版比选文件递交1正2副(标明正副本)3份,递送至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B456办公室;电子版比选文件递交1份,发送至电子邮箱xaxqzfglzx@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620878
附件:1.雄安新区住房租赁租金监管和押金托管支持辅助服务项目服务费报价函
2.保密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