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建交字〔2024〕70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关于撤销8家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第五条与第三十五条、《雄安新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与第三十七条,现撤销以下8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在雄安新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即日起,被撤销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在雄安新区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经营活动,且一年之内不得再向雄安新区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提出从事网约车经营申请,特此公告。
附件:被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名单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