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容城、安新县委和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
现将《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建设绿色生态、科技赋能农业强区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建设绿色生态、科技赋能农业强区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冀发〔2024〕1号)精神,加快建设绿色生态、科技赋能的农业强区,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稳定粮食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8.9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4亿斤。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指导安新县整建制开展小麦亩产跨千斤示范行动,推行全程精细精准科学管理。落实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增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
(二)加快“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持续推动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新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建设雄县都市农业科技博览园、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安新关城智能高品质果蔬示范园等一批生产基地。推动农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生物防控技术等在设施农业上的应用推广。支持建设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稳步推进容城县中央厨房项目建设。
(三)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扎实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做好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抓好2024年常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增发国债高标准建设项目落地落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和督导检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排涝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大溵古淀、潴龙河和淀南周边排涝体系、泵站建设。加快发展农业、农房、巨灾等保险,主粮和重点特色农产品政策性保险实现全覆盖。健全农业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强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
(五)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做好省级和新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依法依规探索开展“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整理,提升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落实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持“早宽简实”,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采取开发式帮扶和兜底保障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帮扶救助,对存在因灾等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开辟“绿色通道”先行帮扶救助。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探索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七)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支持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完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将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国有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新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省定目标任务。
三、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打造北方农业科创高地。加快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搭建种业基础科学创新研究平台。打造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小麦玉米、甘薯、精品蔬菜、优质水果为链条,组建雄安新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立“首席专家+岗位专家+本地农技推广专员+试验示范基地”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九)发展智慧农业。开发新区农业农村“一张图”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无人机、机器人等现代智能设施装备和数字人民币在农业领域应用,加快实现精准化作业、可视化管理。打造“雄安未来之城场景汇”智慧农业场景,汇聚全国及全球智慧农业创意、技术、产品、装备,推动场景落地转化。
(十)打造“雄安安选”品牌。培优做强“雄安安选”农业品牌,建立品牌使用管理体系,认定10家以上农业品牌示范基地,设立“雄安安选”品牌展示中心。打造“北方薯都”,举办京津冀品牌农业嘉年华等系列活动。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区域化”试点创建工作,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申报和培育工作。
(十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内抽检农产品1500批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以上。开展种植户大培训。强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年内开具合格证2.5万张以上。组织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围绕智慧农业、绿色农业等领域,年内制定发布5项地方标准。加大标准化宣贯培训力度。
(十二)完善提升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县域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寄递物流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集采集配中心建设,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十三)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支持农户发展家庭经营项目。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培育壮大“三台鞋匠”等劳务品牌。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监测。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模式。积极推广以工代赈,继续扩大劳务报酬规模。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四)推动镇村规划体系编制。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成果,严格落实相关管控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和常住人口规模。分片引导城乡功能,综合考虑条件因素,对不同分区的镇村分类采取针对性的发展策略,结合分期目标有序推进镇村发展。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立足乡土特征、淀泊风光提升村庄风貌。
(十五)深入实施“三清一绿”专项行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做好垃圾污水治理、无人机检查督办等工作。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标准,配齐配足农村保洁员队伍,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95%以上。抓好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作,健全长效管护“五项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工作,2024年拟改造户厕1.8万座。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深化美丽庭院示范创建。
(十六)开展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结合新区规划建设时序,着力打造和美乡村。巩固拓展雄县“古淀梨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工作成效,坚持统筹规划、连片打造,持续推进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区创建工作。
(十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实施供水水质提升行动。实施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5%以上,鼓励支持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加强气源、电源供应和安全排查,确保农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巩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
(十八)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实施乡村基础薄弱校改造工程、乡村特色校创建工程、校长基金激励工程,增加农村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养老机构转型提升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
(十九)强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发展节水农业。强化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做好白洋淀生态治理保护,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增加赤眼鳟、中华鳖和中华圆田螺、背角无齿蚌等品种,举办全国放鱼日河北省主会场活动。开展白洋淀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作和外来物种日常监测,防治农业外来物种侵害。做好白洋淀已退出稻田、藕田复种监测和退耕还淀后评估等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坚决杜绝规模化畜禽养殖复养现象。开展水生植物保护、“水下森林”“水下草原”等研究。持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健全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农膜回收率保持在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9%以上。
(二十)提升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扩大县域就业容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深入开展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
五、多措并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一)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开展乡村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全面实行农村党组织分档管理。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通过设岗定责等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探索实施“文化产业特派员”制度,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开展“大地欢歌”乡村文化建设年、“戏曲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和“文明家庭”等典型选树宣传。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有效办法。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问题综合治理。
(二十三)扎实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开展星级平安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和信访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依法打击处置农村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乡村治安防控,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四)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健全完善党委农村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好国家和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十五)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扎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研究宅基地数字化确权,探索金融助力新区宅基地资源盘活思路和实现路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六)强化农业农村要素保障。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和金融科技赋能手段,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用于推进县域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三县把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专员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政策,稳妥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
(二十七)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用好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展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双提升行动,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2024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40名。认定一批新区级乡村工匠名师。推进对乡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