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2024-04-30 18:21:59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旅游、餐饮、住宿等消费将迎来高峰,为营造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新区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和数量。对另行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三、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各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行业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好票价公示,严格执行客运运价政策和计费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在票价外加价收费;各宾馆酒店、餐饮、停车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土特产店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等行业经营者,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全面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保存相关消费凭证,如遇到消费纠纷或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 杨美
关键词:
+1
新闻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我网立场

02002003010000000000000001110000121235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