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 16:22:03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对标北京实施方案》。

  (二)住房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为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设9个组,在编15人,非在编3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559家,净增单位551家;新开户职工1.16万人,净增职工0.88万人;实缴单位1346家,实缴职工6.25万人,缴存额13.44亿元。2023年末,缴存总额57.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65%;缴存余额38.27亿元,同比增长25.4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3年,1.2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68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42.26%,比上年增加17.18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 19.0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5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07笔6.59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0.52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12.45亿元,贷款余额7.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了34.29%,112.82%,348.2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20.39%,比上年末增加14.7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0笔1045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3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19.4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3年,未购买国债。2023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5.72亿元。其中,活期1.7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3亿元,1年以上定期18.6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20.39%,比上年末增加14.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7832.42万元。其中,存款利息6499.7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332.50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1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5253.41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209.1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贷手续费44.28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579.01万元。增值收益率0.75%,比上年减少了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79.01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5.37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70.6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76.3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86万元,逾期率0.0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70.69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14%,国有企业占 25.08%,城镇集体企业占2.53%,外商投资企业占0.5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6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7 %,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4.62%;中、低收入占96.92%,高收入占3.0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65%,国有企业占42.32%,城镇集体企业占1.25%,外商投资企业占1.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4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73%,灵活就业人员占0.05%,其他占7.39%;中、低收入占96.52%,高收入占3.4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0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7.06%,租赁住房占8.8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纳入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占0.06%,退休、离休和退职提取占0.0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和其他提取占0.8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98%,高收入占5.0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支持职工购建房163332.15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2.57%,比上年末增加16.3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545.7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的占1.82%,90-144(含)平方米占55.10%,144平方米以上的占43.08%。购买新房占10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0.0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3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6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35%,30-40岁(含)占46.40%,40岁-50岁(含)占10.27%,50岁以上占2.9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0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91%;中、低收入占86.74%,高收入占13.26%。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77.76%,比上年增加了60.8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情况

  2023年,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疏解人员租房提取额度至24000元,加大对疏解人员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截至2023年末,有75名疏解人员按照北京市标准在新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共187.3万元。

  (二)当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3年,在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10家分理处运营平稳的前提下,增加分理处数量至16家,提升新区公积金服务效能。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2023年,根据雄安新区统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数据及2023年河北省关于雄安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确定新区缴存职工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6月30日,印发《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新区缴存职工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675元,下限为2200元;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缴存职工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北京市标准,下限执行新区标准。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的人员,在新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在北京市或雄安新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在新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为每年24000元,提供租房发票且合同备案的可按实际租房支出提取。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全面铺开“跨省通办”业务,新区16个公积金分理处全部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助力群众办事异地可办、好办易办。二是上线“雄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贴近群众公积金业务办理需求。截至2023年底,公众号粉丝量达13150人,总阅读量达13万余次。三是创新原有服务模式,开通12345“公积金专席”,提升为民为企服务水平。设立以来,处理各种类型公积金诉求工单约1679件,办结率100%,实现0差评。四是强化培训力度,2023年累计开展15次专题培训,提高公积金业务质效,为市场化住房项目销售做好公积金保障。五是健全制度体系,通过完善受托银行考核及管理机制,建立公积金业务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提升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上线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2.0版本,全面实现软件国产化;开通租房直付功能,实现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房租业务场景,降低缴存职工资金压力。二是住房公积金网厅业务全面铺开,实现单位和个人共计62项常规业务全部网上办理。三是经过双贯标数据审查,住房管理中心29张数据表全部符合贯标标准,数据项中有388个数据项完全对应贯标标准,贯标率达到98.48%。

  (六)当年所获荣誉情况

  住房公积金“京雄同城化”事项获2023年度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二等奖;公积金组3名正式职工获2023年度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 杨美
关键词:
+1
新闻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我网立场

02002003010000000000000001110000121234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