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燃气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燃气经营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新区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河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文件,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组织三县及新建片区燃气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燃气企业进行了信用评级。现将2023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信用等级拟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本次评定不包含涉及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不再继续年审的企业。公示期自2024年3月1日-3月7日。
公示期内,各燃气企业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2-5628201
邮 箱:xaxqgwhghjsj319@126.com
附表:燃气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表
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