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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官网

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春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4-02-01 17:55:46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春节将至,民生商品迎来消费热潮,为进一步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新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饭店、药店等要保障米面粮油果菜肉蛋奶、节令特色食品,以及寒冷天气导致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

  五、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因产地、规格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分别标示品名、价格,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小份菜”“半份菜”的,应当标明“小份菜”或“半份菜”的价格;年夜饭销售过程中要规范落实明码标价要求,要合理制定价格,不得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六、各酒店住宿、文娱演出、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电影院、旅游景区、特色旅游街区、庙会游园会等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酒店住宿(含民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要信守承诺、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故意毁约违背价格承诺临时涨价。旅游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

  七、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救援托运、停车收费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要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停车收费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按政策对相关车辆实行减免优惠。

  八、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度。

  九、网络交易经营者要避免以下行为: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

  十、各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自即日起,各经营者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经营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 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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