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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1 21:22:26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新区综合执法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各部(室)、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效。推动《雄安新区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并解读,促进经营者主体创新发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官方网站公示随机抽查计划及工作方案,确保新区综合执法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领域公开,对新区范围内商场超市抽检了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样品,组织开展了成品油、车用尿素等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信息均在网站进行公示。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向社会依法公开《雄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版)》,并随之进行解读。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执法信息。2023年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54条。

  (二)不断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合办公地点变化及职能划转等实际情况,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新区综合执法局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领域群众较为关注的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3年度新区综合执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沟通对接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完善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有效。

  (三)不断严格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为提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准确性,梳理公示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并指定2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新区综合执法局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正确,形式依法合规。

  (四)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依托中国雄安官网、人民雄安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平台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发布公示公告及工作动态。积极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亮点工作。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专栏,公示各领域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动态更新。

  (五)不断提高监督保障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促进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规范新区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由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部负责具体工作,强化内部职能单位联动,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新区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的系统性、专业性研究还不够。2024年,新区综合执法局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动态管理,做到上下联动,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力度,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健全制度,严格规范。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作,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方法、新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宣传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从而真正实现部门与社会、与外界的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打造“阳光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 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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