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士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有关规定,《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雄安新区雄县南地热开采区块地热矿山开发利用、水资源论证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部分》《河北绿源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雄安新区雄县大营特色小镇地热开采区块地热矿山开发利用、水资源论证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部分》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