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雄安新区教育定位和发展规划,促进雄安新区容城县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管理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初中校长4名。现将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初中校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容城县教师队伍中。
二、选聘名额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初中校长4名,其中正职2名,主管教学副职2名。具体详见《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公开选聘初中校长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年龄需不超过50周岁,在初中或高中任正职1年以上或任教学副校长3年以上或任主管教学的中层干部6年以上;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身心健康。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
(二)优先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并获得以下资格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
2.全国优秀校长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
3.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秀校长;
4.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学校校长、副校长以及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其他荣誉称号校长;
5.省级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
6.地级市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或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7.任职校长期间,在当地办学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校荣获省、市级以上荣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有尚在影响期内的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2023年11月28日17:00。
应聘人员报名需填写《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初中校长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初中校长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等证明材料;
4.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5.工作证明:由所在学校开具,可以证明初中(或高中)任校长1年以上或任教学副校长3年以上或任主管教学的中层干部6年。工作证明需加盖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章;
6.考核表:近5年年度考核表;
7.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并按以上序号和名称命名,打包压缩后投递至电子邮箱:rsz209@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
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谈比选(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现场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符合本次选聘“优先条件”者;2.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顺序);3.符合岗位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4.年龄较小者。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需现场提交个人信息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主要包括:
1.《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初中校长报名登记表》(须签名承诺);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等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工作证明原件,所在学校开具的可以证明初中或高中任校长1年以上或任教学副校长3年以上或任主管教学的中层干部6年的工作证明(需加盖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章);6.近5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7.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选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
(六)考核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考核不合格、主动放弃考核的考生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和公示。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教育部门确定每名拟聘人选的具体学校和岗位,并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报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和待遇
(一)管理模式
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二)激励政策
引进的初中校长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纳入容城县教育系统编制管理。调入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经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
(三)薪酬管理
引进的初中校长参照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初中学校同等人员待遇进行落实。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此次选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容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将在此网站和公众号提前发布公告,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教育部门:0312-5556809
人社部门:0312-5600304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97187
请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无特殊情况节假日正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