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1 17:25:46 来源: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

  (二)住房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为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设10个组,在编12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244家,净增单位186家;新开户职工0.86万人,净增职工0.81万人;实缴单位1025家,实缴职工5.40万人,缴存额9.42亿元。2022年末,缴存总额43.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36%;缴存余额30.51亿元,同比增长30.1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2年,0.6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6亿元;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25.08%,比上年增加5.69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3.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4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41万笔0.11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0.34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5.85亿元,贷款余额1.7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了1.18%,1.93%,-11.6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69%,比上年末减少2.6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11笔292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883.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77.6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2年,未购买国债。2022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00亿元。其中,活期1.7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63亿元,1年以上定期0.5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69%,比上年末减少2.6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6257.07万元。其中,存款利息5662.4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94.5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0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3993.65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993.65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贷手续费0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2263.42万元。增值收益率0.85%,比上年增加0.6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58.0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5.37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1.98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70.6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97.3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70.69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88%,国有企业占 21.11%,城镇集体企业占2.81%,外商投资企业占0.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6 %,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5.02%;中、低收入占97.75%,高收入占2.2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29%,国有企业占36.21%,城镇集体企业占0.65%,外商投资企业占0.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08%,灵活就业人员占0.03%,其他占13.44%;中、低收入占97.53%,高收入占2.4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6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2.77%,租赁住房占10.3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8.2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7.52%,出境定居和其他占1.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72%,高收入占5.28%。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支持职工购建房4247.51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27%,比上年末减少1.8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9.5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的占2.44%,90-144(含)平方米占97.56%,144平方米以上的占0%。购买新房占10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00%),购买二手房占0.0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70%,30-40岁(含)占21.95%,40岁-50岁(含)占34.15%,50岁以上占12.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5.3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63%;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00%。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6.92 %,比上年增加了5.7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2022年5月26日,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并正式实施,为企业纾困,为群众解难。具体包括:一是对缴存单位执行阶段性缓缴政策,即缓缴期间,不对缓缴单位作欠缴处理,不影响单位征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个人贷款不做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三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在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的前提下,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在原来最高限额基础上提高30%(需在住房管理中心租赁平台备案)。四是提高新购首套住房提取额度,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的情况下,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2022年个人贷款不做逾期处理共涉及83笔,不做逾期贷款余额834.40万元,不做逾期应还未还本金额10.02万元。

  (二)当年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情况。

  2022年,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当年租房提取2067笔,涉及金额2454万元;新购首套住房提取涉及136笔,涉及金额1182万元。

  (三)当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2年,在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9家分理处运营平稳的前提下,为持续推进新区住房公积金工作,结合各分理处运营情况,在新区容城县新增1家分理处,分担业务办理压力。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疏解激励政策精神,充分保障疏解转移人员的切身利益,符合新区发展的实际状况,发布了《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区缴存职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751元,下限为1900元。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缴存职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北京市标准,下限执行新区标准。

  (五)当年服务质量提升情况。

  1.当好政策“宣传员”,做好业务“指导员”

  通过制作《“1+24”政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明白卡》、H5宣传页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明白纸等方式,提升缴存单位政策通达率、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逐步推进“雄安公积金”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强业务办理渠道、拉近群众沟通距离。

  2.启动系列调研活动,打开提质思路。

  为优化系统建设思路,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理念,雄安住房管理中心先后赴邯郸、北京、杭州和义乌进行了学习考察,主要从核心建设、数字服务、智慧管理、智能执法等四个方面,重点学习了“业务办理线上化、服务模式智能化”的创新举措,为中心服务提升提供了宝贵经验。

  3.加强分理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一方面通过完善培训考核机制,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柜面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畅通评价渠道,建立群众反馈与柜面业务办理人员个人绩效联动机制,增加对柜面人员的监督力度,有效提升分理处服务水平。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当年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情况。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向全数字、全管控、全监测、全追溯方向发展,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启动数据信息标准化建设,完成住建部数据贯标要求;开发电子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中心业务指标,支持大数据决策。二是利用专线加密传输技术,实现住房公积金和公共维修资金银行电子回单自动核验功能,提升对账效率,保障数据安全准确。三是通过公积金系统与住建部结算平台、数据集中平台、监管平台及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统计分析平台、e签宝平台等对接,形成完善的数据组织体系。

  2.当年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推进情况。

  一是简化办事流程。通过与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及新区其他部门数据对接,直接获取工商、税务、民政、社保等信息,实现业务办理中部分信息免填写功能,避免纸质资料重复提交,实现相关资料“最多报一次”。同时在单位和个人共计37项事项中上线使用电子印章功能,避免反复跑腿的现象出现,缩短办事流程。

  二是提高办理效率。依托数字化改革赋能,重构系统建设思路,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新系统上线工作,推动公积金系统向智慧化迭代升级。此外,拓宽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实现了“从0到3”,现有网站、APP及小程序三种渠道可进行网上业务办理。

  三是增加网办事项。2022年,单位和个人共计51项业务可网上办理,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预计2023年剩余11项可陆续上线,真正做到常规业务全部网办。此外,贷款业务已实现线上申请,通过人脸校验实名认证,系统自动反显房屋信息等,简化了申请流程。后续计划通过数据共享和电子签名服务,实现房屋抵押及权证获取流程线上化、贷款合同签署线上化等,真正做到贷款全流程“不见面”。

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 王晓雨
关键词:
+1
新闻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我网立场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新闻
02002003010000000000000001110000121196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