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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

网络中国节丨河北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2022-04-04 11:01:30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倡导文明祭扫 关注消防安全

  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踏青活动增多,加之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火灾风险高。4月2日,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呼吁社会公众关注消防安全,通过网络、献花、植树等安全、环保的祭扫方式寄托哀思。

  野外祭扫应严防火灾,可使用焚烧桶、金属容器或划定安全区域焚烧香烛纸张,提前清理周围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同时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燃气管道、井盖等,严禁乱扔烟头。祭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灰烬,在反复确认无遗留火种并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大风天气严禁户外动用一切明火。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家长和老师应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外出踏青,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林区、草原野炊、烧烤。野炊郊游应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带,不要随意丢弃火种。野炊结束后,应就近取水将余火彻底熄灭,避免发生复燃。如遇火灾要保持冷静、细心观察,尽量向水源充足和林木稀少的区域逃生,可用打湿的毛巾、衣物防护口鼻以免吸入有毒烟气,切忌紧张慌乱和顺风撤离。

  驾车外出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的油路、电路、气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装运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停放车辆时,不靠近杂草、树木,不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如出口被火势封堵,可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及时逃生。

  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场所应做好值班值守,加强防火巡查,强化员工培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应在岗在位,确保遇有险情迅速处置。林区、墓区等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发现火情及时处置。

  遇有火情,群众应及时拨打119报警并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记者高珊)

责任编辑: 封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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