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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15:12:33 来源: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发布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拓展政策解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2021年,生态环境局协调配合宣传网信局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发布环境监管培训、污染治理、环境质量改善等各类工作信息128条,其中在中国雄安官网公示公开排污单位名录、环境监管抽查结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等各类业务信息5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树牢宗旨意识、主动延伸服务,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妥善处置多起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发《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寻求与官方媒体平台合作,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依托中国雄安官网、人民雄安网和“雄安发布”等新媒体平台,聚焦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等功能定位,不断提高公开能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等,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生态环境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理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够到位,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媒介服务平台单一,公开程序规定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

  改进情况: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加大对局内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编写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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