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雄安新区公安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程序和要求,雄安新区将组织笔试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2日(周日)9:00-11:30
地点:雄县第三高级中学(雄安新区雄县将台路)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手机短信。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12月7日9: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雄安官网”,认真阅读《雄安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雄安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雄安新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纸质版)方能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到达或未按规定携带齐全相关证件的,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登陆“中国雄安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手机短信),未能按时到达或携带相关材料不齐全的,将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尚未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个人征信报告、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须教务处盖章),以及应聘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及与应聘条件对应的获奖证书、驾驶本等),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自行整理)。
其他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项作为学历的唯一认证标准),以及应聘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及与应聘条件对应的获奖证书、驾驶本、二级运动员证书等),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自行整理)。
3.考生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考试期间自觉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笔试。
4.报名和考试期间请考生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无法查询信息或造成丢失、被盗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