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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05-17 21:52:11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雄安办字〔2021〕29号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委和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

  《河北雄安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责任分工不公开)

河北雄安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新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改革,健全教育督导管理体制

  1.调整充实新区本级和县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新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分别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作为同级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新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新区党政办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新区公共服务局局长担任,专职副主任由新区总督学担任。新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新区党群工作部、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局、宣传网信局、公安局、税务局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三县政府比照调整和完善本级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

  2.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新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安排部署,比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与教育督导职能相适应的人员,统筹协调新区教育督导工作,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新区公共服务局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教育督导具体工作落实。三县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本级教育行政部门设总督学和副总督学,配备足够人员,充实督导力量。新区教育督导机构命名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均以同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命名。

  3.全面落实督导职能。新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新区教育督导工作配套制度及督导清单,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省、新区教育工作安排落地落实。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有计划的组织综合督导或开展专项督导,同时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督导工作,决定当年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督导结果公布和运用等重点事宜,为区域教育科学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4.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制定和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和议事规则,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形成职责清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处(科)室和人员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按照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按时反馈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工作情况。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履行应尽职责。

  5.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分级指导。教育督导机构实行同级政府领导和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指导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二、强化职责,构建优质高效运行机制

  6.强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根据省教育督导机构建立的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开展对三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教育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制定和实施县域教育发展规划、协调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维护教育公平、执行办学标准、落实教育投入、加强经费管理、保证教师编制待遇、保障学校安全、规范教材使用、实施教育扶贫和重大教育工程项目等情况。加强和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督导评估和监测工作,强化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及时进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工作和重大教育突发事件专项督导、督办。

  7.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定学校督导政策、标准,对新区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教材管理、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实施周期性综合督导。规范学校校(园)长任期制度,开展校(园)长任期内履职评价。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落实挂牌督学对指定学校每月不少于1次的常态化督导,督导结果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指导中小学建立自评体系,对民办学校进行全方位督导。

  8.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由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估监测制度体系。定期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各学科学习质量、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并根据国家和省政策适时调整。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加强教育评估监测结果应用,切实提高教育评估监测实效。

  9.改进和创新教育督导方式方法。根据省定督导计划,合理控制新区、三县督导频次,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建设新区督导评估监测云平台,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督导方式,推进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动态监测规范化、常态化。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线上督导与线下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促进教育督导提能增效、提质减负。

  三、坚定导向,推动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10.完善报告制度。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包括评估报告和监测报告),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工作部署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及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11.规范反馈制度。教育督导机构要及时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建立问题清单,下达整改决定,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12.强化整改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解决各级各类教育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教育督导任务台账,切实通过整改规范办学。落实督导限期整改制度,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下发督办单。被督导单位要针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整改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报告。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指导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的要负连带责任。

  13.健全复查制度。督导反馈问题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结束后一个月内,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防止问题反弹。

  14.落实激励制度。新区、三县按照国家和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相关规定,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被督导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对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予以总结推广和通报表扬。

  15.严肃惩戒问责。根据《河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对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或整改不力的被督导单位采取相应惩戒问责措施,切实维护教育督导工作的严肃性。一是约谈。由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督导单位为三县学校的,约谈书面记录报三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被督导单位为三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约谈书面记录报三县党委、政府备案;被督导单位为三县政府的,约谈书面记录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备案,作为被约谈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通报批评。由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督导评估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通报同时报送被批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党委、政府,建议被通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提拔重用。三是联动问责。科学运用教育督导结果,对发现问题严重的被督导单位,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研究提出考核评价及问责意见建议,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关审定,由相关部门根据规定进行问责,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聚才引智,加强督导机构队伍建设

  16.配齐配强各级各类督学。综合考虑工作任务、地理因素、交通条件、建设发展需要等,建设新区和县级督学队伍并适时调整、充实。新区督学选聘36名,适当聘用部分退休干部和教育工作者专门督政、督学;专职督学与兼职督学比例为1:3,督学聘期3年,5月底前公布新区聘任督学名单。三县参照新区安排做好县级督学选聘工作,尽快建立专兼结合、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相对稳定的督学队伍。

  17.提升督学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督学培训机制,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综合或专项培训1次,培训不少于40学时。按照省定方案打通督学职级职称晋升通道,保障督学合法权益。

  18.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监督考核。新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三县教育督导机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在职人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在职人员予以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督学,予以解聘。

  五、全面保障,促进教育督导健康发展

  19.落实教育督导条件保障。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要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根据省定标准落实支付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和督学、督导专家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讯、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新区管委会、三县政府要为教育督导机构提供场地、设备等必要办公条件。

  20.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结合“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和教育督导深度融合步伐,尽快实现新区、三县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与国家、省平台的互联互通。

  21.加强督导检查。新区管委会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加强对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落实情况作为对新区有关部门和三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及负责人,按照国家、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2.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安排,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重要成绩,为新区教育发展和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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