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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四个事项实行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

2020-12-31 18:45:57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文件精神,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雄安新区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四个事项实行全流程在线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提交纸质材料(鼓励采用加盖有效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作为申请材料,减少纸质材料扫描录入量),直接登录雄安政务服务网(http://zwfw.xiong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相应证书。

  二、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申报要件。

  三、针对已按“一会三函”审批流程取得施工意见登记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具备相应条件后,可一并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完成后,系统将生成一个包含三个证书信息的“三合一”电子证书。

  四、电子证书法律效力同纸质证书,自实行电子证书之日起,不再制发纸质证书。“三合一”证书在雄安新区范围内效力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个证书。其应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竣工验收”“申领有关资金补贴”等。

  五、对建设单位通过申请材料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欺骗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发证机关撤销证书,在政务服务网进行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雄安新区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三合一”许可证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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