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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外部电源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7-05 16:44:24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外部电源线路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24号、《关于开展容易线施工通道新区段道路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8〕013号、《关于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资)〔2019〕22号、《关于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资)〔2019〕002号批准开展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主线全长18.5公里,技术标准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同步实施两条连接线,津海大街北延伸。其中,金海大街北延伸工程全长约0.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大水大街北延伸全长约2.1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车市主干路标准。本工程涉及到的外部电源线路工程包含箱式变压器共计21台,报装容量为2775千伏安,箱变1号至7号箱变采用单环网接线方式,分接点在4号箱变,8号至14号箱变采用单环网接线方式,分接点在11号箱变,15号至19号箱变采用单环网接线方式,分接点在17号箱变,20号、21号箱变采用单环网接线方式。

  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互通主线加宽总长1.11公里,匝道采用单向单车道。匝道总长1.939公里,连接线采用对向两车道。新建2座通道和4座涵洞,设置简易收费设施2处。本工程涉及到的外部电源引接10千伏511线路主干023号杆T接至本项目箱式变压器。受电容量100千伏安。

  项目实施地点:

  (1)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城西西南角。

  (2)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位于容城县容固路与新区界交界处。

  2.2项目投资:

  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总投资约为6324.42万元,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为157094.01万元。

  2.3本项目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40天(包含施工及相关验收完成),其中: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外部电源线路(含箱式变压器)施工工期为15天(包含施工及相关验收完成);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外部电源线路9-21号箱式变压器(不含箱式变压器)施工工期为15天(包含施工及相关验收完成)。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1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4招标范围:

  容城县大水大街与荣乌高速互通工程、容易线(新区段)公路一期工程外部电源线路的施工图设计(须通过国家电网方案评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办理相应的施工及竣工验收手续)、并完成验收及送电等工作。

  2.5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近1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19)因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算5年)独立完成1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700万元)。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算5年)独立完成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

  注: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或多专业施工总承包合同,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设计、施工范围内对应的项目总投资、合同金额满足规模要求,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需满足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电力或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5)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或企业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⑥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⑦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⑧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基本资格条件和3.2款(6)、(7)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及业绩;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评审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中金花园小区底商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持: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推荐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可将①4.1款要求资料、②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扫描件(应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提供转账成功的电子回单截图)、③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填写完,打印后签好字)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xiongan@cbwtc.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在1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为:

  户名: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

  投标人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温泉小镇商业街路南)。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特别提示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美路2号

  邮编:0717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12-609802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李家昱、张新华、张海涛、吴永建

  电话:010-65005503/18600215002

  传真:010-65913391

  电子邮件:xiongan@cbwtc.com

  网址:www.cbwtc.com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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